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如有问题,请向我公司反映。
附件:
1、验收监测报告表
2、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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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西贵港钢铁集团熔剂厂项目竣工验收监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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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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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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