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已印发了《贵港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开展企业2019年度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两个开展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的文件,并委托贵港市环保协会负责承办具体评价事务,对企业进行环境信用评价。
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中,其中鼓励参评企业主动与贵港市生态环境局签署环境信用承诺书作为评价加分的条件之一,要求环境信用承诺书由承诺企业盖章、企业法定表人签名后,当面递交或邮寄至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窗口,加分信息从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窗口收到环境信用承诺书之日起计算。因考虑到目前是“抗疫”时期,全市参评企业较多,路途远,交通、邮寄不大方便。为不影响企业环境信用评级工作,参评企业也可以直接将环境信用承诺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贵港市环保协会邮箱即可(邮箱:gghbhx@126.com),加分信息从市环保协会邮箱收到环境信用承诺书之日起计算,然后由市环保协会将环境信用承诺书上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附件:贵港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样本)
联系人:贵港市环境保护行业协会黄燕梅,联系电话:0775-4563256,13768050237,邮箱:gghbhx@126.com,贵港市中山路民族文化公园西门旁。
贵港市环境保护行业协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贵港市企业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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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市 县(市、区) (道路及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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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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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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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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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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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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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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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次数 |
第 次承诺 |
是否属于“严重失信”期满后承诺 |
是 /否 |
为落实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坚守企业生态环境守法底线,共同营造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环境,本人自愿承诺: 一、本人是企业生态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生态环境行为直接负责,我和企业均严格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相关义务和社会责任,坚持依法生产经营、诚信生产经营。 二、依法申请办理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认真落实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各项管理要求。 三、建立健全企业生态环境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公开生态环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四、本人及企业自愿接受贵港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管理。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说明:
一、本承诺书由承诺企业盖章、企业法定表人签名后,当面递交或邮寄至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贵港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窗口(电话:0775-4568349;地址: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贵港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在其网站将已做出承诺的企业名单公开,供社会公众监督。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信用承诺书在其任期内有效。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可重新签署信用承诺书。
四、列入“严重失信”的企业,其信用承诺书自动失效,在“严重失信”期满后方可重新签署信用承诺书。因“严重失信”期满后重新签署信用承诺书两次(含)以上的,承诺有效,但不再给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