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24年7月18日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单位拟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致电我单位联系查阅,联系电话为0775-420615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含:岩塘散户、燕石散户、松山、燕石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jmhg2008@126.com)和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地址:gxgghb@126.com);
(2)公众可以通过信函(通讯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196号院(天悦豪庭)1幢1单元15楼1501号—1508号)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4)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具体为: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31日;
广西金茂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8日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