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现已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贵港市民生路与新华路交汇处东北角,地理坐标为N23.104116,E109.583972。
建设单位: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全院总用地面积33332.767m2,总建筑面积为50695.4m2,设计床位数总计500张。医院部分地下设单层大底盘地下室,地上建筑3至13层,建设一幢门诊医技综合楼建筑层数3层(局部4层)、一幢病房楼建筑层数13层,2幢楼紧密相连,设置综合医院病床400张,总建筑面积45697.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198.3m2,地下建筑面积11499.5m2;老年护理院部分地上建筑4层,设置老年养护院床位100张无地下室,建筑面积4997.6m2。本项目设计日门(急)诊量为1200人次。工程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影响,运营期产生的污水处理站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医院消毒水异味、汽车尾气、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及设备噪声影响。
项目名称: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贵港市民生路与新华路交汇处东北角,地理坐标为N23.104116,E109.583972。
建设单位: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
项目占地:全院总用地面积33332.767m2,总建筑面积为50695.4m2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1630万元。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78591112
邮箱地址:15043438@qq.com
通讯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152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确定评价因子、评价重点、评价工作等级、环境保护目标等,制订工作方案;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1630万元。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78591112
邮箱地址:15043438@qq.com
通讯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江北西路152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及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工程分析,开展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1、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表。
2、主要内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环保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要求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贵港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区)医养结合示范基地项目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看法的公众,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信函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1、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表。
2、主要内容
(1)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2)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3)公众对项目环保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要求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贵港市皮肤病防治院
2020年4月9日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