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详见附件1。
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2。
广西金源生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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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西金源生物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二(三氯甲基)碳酸酯项目-公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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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众参与说明 |
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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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公众参与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