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公示。
本项目于2019年3月20日委托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拟对下列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贵港市华亿胶辊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条工业胶辊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贵港市西江产业园内
(4)建设内容:建设1条工业胶辊生产线,年产10万条工业胶辊项目
(5)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公司现有工业辊轴加工生产线1条,使用钢管为原料经切割、热熔连接组合生产工业胶辊的辊轴,年产工业辊轴10万条。贵港市华亿胶辊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条工业辊轴项目已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切割以及车床、磨床机加工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设施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名称:贵港市华亿胶辊制造有限公司
(2)联系人:叶鹏
(3)联系电话:0775-4592226
(4)电子邮箱地址:53842977@qq.com
(5)通讯地址:贵港市西江产业园贵港市华亿胶辊制造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1)编制单位名称:广西桂贵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2)电子邮箱地址:gxgghb@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2)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反馈至我公司和报告书编制单位电子邮箱。
建设单位名称: 贵港市华亿胶辊制造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2日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