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现对我公司《广西贵港利而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21 万吨化工产品扩建项目(年产 10 万吨高浓度甲醛生产线)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 个工作日, 即 2019 年 9 月 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
如有问题, 请向我公司反映。
	
附件:
1、 验收监测报告表
2、 验收意见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有问题, 请向我公司反映。
附件:
1、 验收监测报告表
2、 验收意见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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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广西贵港利而安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1万吨化工产品扩建项目(年产10万吨高浓度甲醛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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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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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